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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其实这也是生活

    养成好习惯

    充满良好习惯的生活,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

    人的天性大致是差不多的,但是在习惯方面却各有不同。习惯是慢慢养成的,在幼小的时候最容易养成,一旦养成之后,要想改变过来却还不很容易。

    例如说:清晨早起是一个好习惯,这也要从小时候养成,很多人从小就贪睡懒觉,一遇假日便要睡到日上三竿还高卧不起,平时也是不肯早起,往往蓬头垢面地就往学校跑,结果还是迟到,这样的人长大了之后也常是不知振作,多半不能有什么成就。祖逖闻鸡起舞,那才是志士奋励的榜样。

    我们中国人最重礼,因为礼是行为的规范。礼要从家庭里做起。姑举一例:为子弟者“出必告,返必面”,这一点点对长辈的起码的礼,我们是否已经每日做到了呢?我看见有些个孩子早晨起来对父母视若无睹,晚上回到家来如入无人之境,遇到长辈常常横眉冷目,不屑搭讪。这样的跋扈乖戾之气如果不早早地纠正过来,将来长大到社会服务,必将处处引起摩擦不受欢迎。我们不仅对长辈要恭敬有礼,对任何人都应该维持相当的礼貌。

    大声讲话,扰及他人的宁静,是一种不好的习惯。我们试自检讨一番,在别人读书工作的时候是否有过喧哗的行为?我们要随时随地为别人着想,维持公共的秩序,顾虑他人的利益,不可放纵自己,在公共场所人多的地方,要知道依次排队,不可争先恐后地去乱挤。

    时间即是生命。我们的生命是一分一秒地在消耗着,我们平常不大觉得,细想起来实在值得警惕。我们每天有许多的零碎时间于不知不觉中浪费掉了。我们若能养成一种利用闲暇的习惯,一遇空闲,无论其为多么短暂,都利用之做一点有益身心之事,则积少成多终必有成。常听人讲起“消遣”二字,最是要不得,好像是时间太多无法打发的样子,其实人生短促极了,哪里会有多余的时间待人“消遣”?陆放翁有句云:“待饭未来还读书。”我知道有人就经常利用这“待饭未来”的时间读了不少的大书。古人所谓“三上之功”,枕上、马上、厕上,虽不足为训,其用意是在劝人不要浪费光阴。

    吃苦耐劳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标志。古圣先贤总是教训我们要能过得俭朴的生活,所谓“一箪食,一瓢饮”,就是形容生活状态之极端地刻苦,所谓“嚼得菜根”,就是表示一个有志的人之能耐得清寒。恶衣恶食,不足为耻,丰衣足食,不足为荣,这在个人之修养上是应有的认识。罗马帝国盛时的一位皇帝,马克•奥勒留(Marcus Aurelius),他从小就摒绝一切享受,从来不参观那当时风靡全国的赛车、比武之类的娱乐,终其身成为一位严肃的苦修派的哲学家,而且也建立了不朽的事功。这是很值得令人钦佩的。我们中国是一个穷的国家,所以我们更应该体念艰难,弃绝一切奢侈,尤其是从外国来的奢侈。宜从小就养成俭朴的习惯,更要知道物力维艰,竹头木屑,皆宜爱惜。

    以上数端不过是偶然拈来,好的习惯千头万绪,“勿以善小而不为”。习惯养成之后,便毫无勉强,临事心平气和,顺理成章。充满良好习惯的生活,才是合于“自然”的生活。

    饭前祈祷

    我要为那些为大家供应食物的人祈福

    读过查尔斯•兰姆那篇《饭前祈祷》小品文的人,一定会有许多感触。六十年前我在美国科罗拉多泉念书的时候,和闻一多在瓦萨赤街一个美国人家各赁一间房屋。房东太太密契尔夫人是典型的美国主妇,肥胖、笑容满面、一团和气,大约有六十岁,但是很硬朗,整天操作家务,主要的是主中馈,好像身上永远系着一条围裙,头戴一顶荷叶边的纱帽。房东先生是报馆排字工人,昼伏夜出,我在圣诞节才得和他首次晤面。他们有三个女儿,大女儿陶乐赛已进大学,二女儿葛楚德念高中,小女儿卡赛尚在小学,他们一家五口加上我们两个房客,七个嘴巴都要由密契尔夫人负责喂饱,而且一日三餐,一顿也少不得。房东先生因为作息时间和我们不同,永不在饭桌上和我们同时出现。每顿饭由三个女孩摆桌上菜,房东太太在厨房掌勺,看看大家都已就位,她就急忙由厨房溜出来,抓下那顶纱帽,坐在主妇位上,低下头做饭前祈祷。

    我起初对这种祈祷不大习惯。心想我每月付你四五十元房租,包括膳食在内,我每月公费八十元,多半付给你了,吃饭的时候还要做什么祈祷?感恩么?感谁的恩?感上帝赐面包的恩么?谁说面包是他所赐?……后来我想想,入乡随俗,好在那祈祷很短,嘟嘟囔囔地说几句话,也听不清楚说什么。有时候好像是背诵那滚瓜烂熟的“主祷文”,但是其中只有一句与吃有关:“赐给我们每天所需的面包。”如果这“每天”是指今天,则今天的吃食已经摆在桌上了,还祈祷什么?如果“每天”是指明天,则吃了这顿想那顿,未免想得远了些。若是表示感恩,则其中又没有感激的话语。尤其是,这饭前祈祷没有多少宗教气息,好像具文。我偷眼看去,房东太太闭着眼低着头,口中念念有词,大女儿陶乐赛也还能聚精会神,卡赛则常扮鬼脸逗葛楚德,葛楚德用肘撞卡赛。我和一多面面相觑,不知所措。

    兰姆说得不错。珍馐罗列案上,令人流涎三尺,食欲大振,只想一番饕餮,全无宗教情绪,此时最不宜祈祷。倒是维持生存的简单食物,得来不易,于庆幸之余不由得要感谢上苍。我另有一种想法,尤其是在密契尔夫人家吃饭的那一阵子,我们的胃习惯于大碗饭、大碗面,对于那轻描淡写的西餐只能感到六七分饱。家常便饭没有又厚又大的煎牛排。早餐是以半个横剖的橘柑或葡萄柚开始,用茶匙挖食其果肉,再不就是薄薄一片西瓜,然后是一面焦的煎蛋一枚。外国人吃煎蛋不像我们吸溜一声一口吞下那个嫩蛋黄,而是用刀叉在盘里切,切得蛋黄乱流,又不好用舌去舔。两片烤面包,抹一点牛油。一杯咖啡灌下去,完了。午饭是简易便餐,两片冷面包,一点点肉菜之类。晚饭比较丰盛,可能有一盂热汤,然后不是爱尔兰炖肉,就是肉末炒番薯泥,再加上一道点心如西米布丁之类,咖啡管够。倒不是菜色不好,密契尔夫人的手艺不弱,只是数量不多,不够果腹。星期日午饭有烤鸡一只,当场切割,每人分得一两片,大匙大匙的番薯泥浇上鸡油酱汁。晚饭就只有鸡骨架剥下来的碎肉烩成稠糊糊的酱,放在一片烤面包上,名曰鸡派。其他一概全免。若是到了感恩节或是圣诞节,则卡赛出出进进地报喜:“今天有火鸡大餐!”所谓火鸡,肉粗味淡,火鸡肚子里面塞的一坨一坨黏糊糊的也不知是什么东西。一多和我时常踱到街上补充一个汉堡肉饼或热狗之类。在这种情形下,饭前祈祷对于我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,就是饭后祈祷恐也不免带有怨声,而不可能完全是谢主的恩典。

    我小时候,母亲告诉我,碗里不可留剩饭粒,饭粒也不可落在桌上地上,否则将来会娶麻脸媳妇。这个威吓很能生效,真怕将来床头人是麻子。稍长,父亲教我们读李绅《悯农》诗:“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,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。”因此更不敢糟蹋粮食。对于农民老早地就起了感激之意。养猪养鸡的、捕鱼捕虾的,也同样地为我服务,我凭什么白白地受人供养?吃得越好,越惶恐,如果我在举箸之前要做祈祷,我要为那些胼手胝足为大家生产食粮、供应食物的人祈福。

    如今我每逢有美味的饮食可以享受的时候,首先令我怀想的是我的双亲。我父亲对于饮膳非常注意,尤嗜冷饮,酸梅汤要冰镇得透心凉,山里红汤微带冰碴儿,酸枣汤、樱桃水等都要冰得入口打哆嗦。可惜我没来得及置备电冰箱,先君就弃养了。我母亲爱吃火腿、香蕈、蚶子、蛏干、笋尖、山核桃之类的所谓南货,我好后悔没有尽力供养。美食当前,辄兴风木之思,也许这些感受可以代替所谓饭前祈祷了吧?

    房东与房客

    房东与房客,关系永远是紧张的

    狗见了猫,猫见了耗子,全没有好气,总不免怒目相视,龇牙咧嘴,一场格斗了事。上天生物就是这样,生生相克,总得斗。房东与房客,或房客与房东,其间的关系也是同样地不祥。在房东眼里,房客很少有好东西;在房客眼里,房东根本就没有一个好东西。利害冲突,彼此很难维持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常态。

    房东的哲学往往是这样的:“来看房的那个人,看样子就面生可疑。我的房子能随便租给人?租给他开白面房子怎么办?将来非找个妥保不可。你看他那个神儿!房子的间架矮哩,院子窄哩,地点偏哩,房租贵哩,贬得一文不值,好像是谁请他来住似的!你不合适不会不住?我说得清清楚楚,你没有家眷我可不租,他说他有。我问他是干什么的,他死不张嘴,再不就是吞吞吐吐,八成不是好人。可是后来我还是租给他了。他往里一搬,哎呀,怎那么多人口,也不知究竟是几家子。瘪嘴的老太太有好几位,孩子一大串,兔儿爷似的一个比一个高。住了没有几个月,房子糟蹋得不成样子,雪白的墙角上他堆煤,披麻绿油的影壁上画了粉笔的飞机与乌龟,砖缝里的草长了一人多高,沟眼也堵死了,水龙头也歪了,地板上的油漆也磨光了,天花板也熏黑了,玻璃窗也用高丽纸给补了,门环子也掉了……唉,简直是遭劫!房租到期还要拖欠,早一天取固然不成,过几天取也常要碰钉子,‘过两天再来吧’‘下月一起付罢’‘太太不在家’‘先付半个月的罢’‘我们还没有发薪哪,发了薪给你送去’……好,房租取不到,还得白跑道,腿杆儿都跑细了。他不给租钱,还挺横,你去取租的时候,他就叫你蹲在门口儿,‘砰’的一声把大门关上了,好像是你欠他的钱!也有到时候把房租送上门来的,这主儿更难缠,说不定他早做了二房东,他怕我去调查。租人家的房子住人的,有几个是有良心的?……”

    房客的哲学又是一套:“这房东的房子多得很,‘吃瓦片儿的’,任事不做,靠房钱吃饭。这房子一点儿也不合局,我要是有钱绝不租这样的房子。我是凑合着住。一进门就是三份儿,一房一茶一打扫。比阎王还凶。没法子,给你。还要打铺保?我人地生疏,哪里找保去?难道我还能把你的房子吃掉不成?你问我家里人口多不多,你管得着么?难道房东还带查户口?‘不准转租’,我自己还不够住的呢!可是我要把南房腾空转租,你也管不了,反正我不欠你的房租。‘不准拖欠’,噫,我要是有钱我绝不拖欠。这个月我迟领了几天薪,房东就三天两头地找上门来,好像是有几年没付房钱似的,搅得我一家不安。谁没有个手头儿发窘?何苦!房钱错了一天也不行,急如星火,可是那天下雨房漏了,打了八次电话,他也不派人来修,把我的被褥都湿脏了,阴沟堵住了,院里积了一汪子水,也不来修。门环掉了,都是我自己找人修的。他还觍着脸催房钱!无耻!我住了这样久,没糟蹋你一间房子,墙、柱子都好好的,没摘过你一扇门一扇窗子,还要怎样?这样的房客你哪里找去?……”

    房东房客如此之不相容,租赁的关系不是很容易决裂的吗?啊不。比离婚还难。房东虽然不好,房子还是要住的;房客虽然不好,房子不能不由他住。主客之间永远是紧张的,谁也不把谁当作君子看。

    这还是承平时代的情形。在通货膨胀的时代,双方的无名火都提高了好几十丈,提起了对方的时候恐怕牙都要发痒。

    房东的哲学要追加这样一部分:“你这几个房钱够干什么的?你以后不必给房钱了,每个月给我几个烧饼好了。一开口就是‘老房客’,老房客就该白住房?你也打听打听现在的市价,顶费要几条几条的,房租要一袋一袋的,我的房租不到市价的十分之一,人不可没有良心。你嫌贵,你别处租租试试看。你说年头不好,你没有钱,你可以住小房呀!谁叫你住这么大的一所?没有钱,就该找三间房忍着去,你还要场面?你要是一个钱都没有,就该白住房么?我一家子指着房钱吃饭哪!您也不是我的儿子,我为什么让你白住?……”

    房客方面也追加理由如下:“我这么多年没欠过租,我们的友谊要紧。房钱不是没有涨过,我自动地还给你涨过一次呢,要说是市价一间一袋的话,那不合法,那是高抬物价,市侩作风,说到哪里也是你没理。人不可不知足。你要涨到多少才叫够?我的薪水也并没有跟着物价涨。才几个月的工夫,又啰唆着要涨房租,亏你说得出口!你是房东,资产阶级,你不知没房住的苦,何必在穷人身上打算盘?不用废话了,等我的薪水下次调整,也给你加一点儿,多少总得加你一点儿,这个月还是这么多,你爱拿不拿!你不拿,我放在提存处去,不是我欠租……”

    闹到这个地步,关系该断绝了罢?啊不。房客赌气搬家?不,这个气赌不得,赌财不赌气。房东撵房客搬家?更不行,撵人搬家是最伤天害理的事,谁也不同情,而且事实上也撵不动,房客像是生了根一般。打官司么?房东心里明白:请律师递状,开庭,试行和解,开庭辩论,宣判,二审,三审,执行,这一套程序不要两年也得一年半,不合算。没法子,怄吧。房东和房客就这样地在怄着。

    搬家

    每次搬家必定割舍许多平素不肯抛弃的东西

    人讥笑我,说我大概是吃了耗子药,否则怎么会五年之内搬了三次家。搬家是辛苦事。除非是真的家徒四壁,任谁都会蓄积一些弃之可惜留之无用的东西,到了搬家的时候才最感觉到累赘。小时候师长就谆谆告诫不可暴殄天物,常引陶侃竹头木屑的故事为例,所以长大了之后很难改除收藏废物的习惯,日积月累,满坑满谷全是东西。其中一部分还怪不得我,都是朋友们的宠锡嘉贶,有些还真是近似“白象”,也不管蜗居逼仄到什么地步,一头接着一头的“白象”接踵而来,常常是在拜领之后就进了储藏室或是束之高阁。到了搬家的时候,陈谷子烂芝麻一齐出仓,还是哪一样都舍不得丢。没办法,照搬。我认识一个人,他也是有这个爱惜物资的老毛病,当年他到外国读书,订购牛奶每天一瓶,喝完牛奶之后觉得那瓶子实在可爱,洗干净之后通明透剔,舍不得丢进垃圾桶,就放在屋角,久而久之成了一大堆,地板有压坏之虞,无法处理,最后花一笔钱才请人为之清除。我倒不至于这样地痴,可是毛病也不少。别的不提,单说朋友们的来信,我照例往一只抽屉里一丢,并非庋藏,可是一抽屉一抽屉的塞得结结实实,难道搬家时也带了走?要想审阅一遍去芜存菁,那工程也很浩大,无已,硬着头皮选出少数的存留,剩下的大部分的朵云华笺最好是付之丙丁,然而那要构成空气污染也于心不忍,只好弃之,好在内中并无机密。我还听说有一位先生,每天看完报纸必定折叠整齐,一天一沓,一月一捆,久之堆积到充栋的地步,一日行经其下,报纸堆突然倒坍,老先生压在底下受伤竟至不治。我每次搬家必定割舍许多平素不肯抛弃的东西,可叹的是旧的才去新的又来。

    搬一次家要动员好多人力。我小时在北平有过两次搬家的经验。大敞车、排子车、人力车,外加十个八个“窝脖儿的”,忙活十天半个月才暂告段落。所谓“窝脖儿的”,也许有人还没听说过,凡是精致的家具,如全堂的紫檀、大理石心的硬木桌椅,以至于玻璃罩的大座钟和穿衣镜等,都禁不得磕碰,不能用车运送,就是雕花的柜橱之类也不能上车。于是要雇请“窝脖儿的”来任艰巨。顾名思义,他的运输工具主要的就是他的脖颈。他把头低下来,用一块麻包之类的东西垫在他的脖颈上,再加上一块夹板,几百斤重的东西架在他的脖子上,他伸出两手扶着,就健步如飞地上路了。我曾察看他的脖子,与众不同,有一大块青紫的肉坟起如驼峰,是这一行业的标记。后来有所谓搬家公司,这一行就没落了。可是据我的经验,所谓搬家公司虽然扬言服务周到,打个电话就来,可是事到临头,三五个粗壮大汉七手八脚地像拆除大队似的把东西塞满大卡车、小发财,一声吆喝,风驰电掣而去,这时候我便不由得想起从前的“窝脖儿的”那一行业。搬一次家,家具缺胳膊短腿是保不齐的,至若碰瘪几个坑、擦掉几块漆,那是题中应有之义,可以算作是一种折旧。如果搬家也可以用货柜制度该有多好,即使有人要在你忙乱之际顺手牵羊,也将无所施其技。

    搬一次家如生一场病,好久好久才能苏息过来,又好久好久才能习惯下来。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可怨的,只要有个地方可以栖迟也就罢了。我从小到大,居住的地方越搬越小,从前有个三进五进外加几个跨院,如今则以坪计。喜乐先生给我画过一幅“故居图”,是极高明的一幅界画,于俯瞰透视之中绘出平昔宴居之趣,悬在壁上不时地撩起我的故国之思,而那旧式的庭院也是值得怀念的。如今我的家越搬越高,搬到了十几层之上,在这一点上倒是名副其实的乔迁。

    俗话说:“千金买房,万金买邻。”旨哉言也。孟母三迁,还不是为了邻居不大理想?假使孟母生于今日,卜居一大城市之中,恐怕非一日一迁不可。孟母三迁,首先是因为其舍近墓,后来迁居市旁,其地又为贾人炫卖之所,最后徙居学宫之旁,才决定安居下去。“昔孟母,择邻处”,主要是为了孩子,怕孩子受环境影响,似尚不曾考虑环境的安宁、卫生等条件,如今择邻而处,真是万难。我如今的住处,左也是学宫,右也是学宫,几曾见有“设俎豆揖让进退之事”?时常是咙聒之声盈耳,再不就是操场上的扩音喇叭疯狂地叫喊。贾人炫卖更是常事,如果楼下没有修理汽车的小肆之夜以继日地敲敲打打就算是万幸了。我住的地方位于台北盆地之中,四面是山,应该是有“山花如水净,山鸟与云闲”(王荆公诗)的景致,但是不,远山常为雾罩,眼前看到的全是鳞次栉比的鸽子笼。而且千不该万不该我买了一具望远镜,等到天朗气清之日向远山望去,哇!全是累累的坟墓。我想起洛阳北门外有北邙山,“北邙山头少闲土,尽是洛阳人旧墓”(王建诗),城外多少土馒头,城内多少馒头馅,亘古如斯,倒也不是什么值得特别感慨的事。

    不过我住的地方是傍着一条交通孔道,早早晚晚车如流水,轰轰隆隆,其中最令人心惊的莫过于丧车。张籍诗:“洛阳北门北邙道,丧车辚辚入秋草。”我所听到的声音不只是辚辚,于辚辚之外还有锣、鼓、喇叭、唢呐,以及不知名的敲打吹腔的乐器,有不成节奏的节奏和不成腔调的腔调。不过有一回我听出了所奏的是《苏武牧羊》。这种乐队车常不止一辆,场面大的可能有十辆八辆,南管北管、洋鼓洋号各显其能。这种大出丧、小出丧,若遇黄道吉日,一天可能有几十档子由我楼下经过。有人来贺新居问我,住在这样的地方听这种声音,是不是不大吉利。我说,这有什么不吉利。想起王荆公一首五古《两山间》,其中有这样几句:

    我欲抛山去,山仍劝我还。

    祗应身后冢,亦是眼中山。

    且复依山住,归鞍末可攀。

    圆桌与筷子

    团聚吃饭,圆桌为宜,筷子是我们的一大发明

    我听人说起一个笑话,一个中国人向外国人夸说中国的伟大,圆餐桌的直径可以大到几乎一丈开外。外国人说:“那么你们的筷子有多长呢?”“六七尺长。”“那样长的筷子,如何能夹起菜来送到自己嘴里呢?”“我们最重礼让,是用筷子夹菜给坐在对面的人吃。”

    大圆桌我是看见过的,不是加盖上去的圆桌面,是订制的大型圆餐桌,周遭至少可以坐二十四个人,宽宽绰绰的一点也不挤,绝无“菜碗常需头上过,酒壶频向耳边洒”的现象。桌面上有个大转盘(英语名为“懒苏珊”),转盘有自动旋转的装置,主人按钮就会不疾不徐地转。转盘上每菜两大盘,客人不需等待旋转一周即可伸手取食。这样大的圆桌有一个缺点,除了左右邻座之外,彼此相隔甚远,不便攀谈,但是这缺点也许正是优点,不必没话找话,大可埋头猛吃,作食不语状。

    我们的传统餐桌本是方的,所谓八仙桌,往日喜庆宴都是用方桌,通常一席六个座位,有时下手添个长凳打横,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加上一个圆桌面。炕上餐桌也是方的。方桌折角打开变成圆桌(英语所谓“信封桌”),好像是比较晚近的事了。

    许多人团聚在一起吃饭,尤其是讲究吃的东西要烫嘴热,当然以圆桌为宜。把食物放在桌中央,由中央到圆周的半径是一样长,各人伸箸取食,有如辐辏于毂。因为圆桌可能嫌大,现在几乎凡是圆桌必有转盘,可恼的是直眉瞪眼的餐厅侍者多半是把菜盘往转盘中央一丢,并不放在转盘的边缘上,然后掉头而去,转盘等于虚设。

    西方也不是没有圆桌。亚瑟王的圆桌骑士是赫赫有名的,那圆桌据说当初可以容一百五十名骑士就座,真不懂那样大的圆桌能放在什么地方,也许是里三层外三层围绕着吧?近代外交坛坫之上常有所谓圆桌会议,也许是微带椭圆之形,其用意在于宾主座位不分上下。这都不能和我们中国的圆桌相提并论,我们的圆桌是普遍应用的,家庭聚餐时,祖孙三代团团坐,有说有笑,融融泄泄;友朋宴饮时,敬酒、划拳、打通关都方便。吃火锅,更非圆桌不可。

    筷子是我们的一大发明。原始人吃东西用手抓,比不会用手抓的禽兽已经进步很多,而两根筷子则等于是手指的伸展,比猿猴使用树枝拨东西又进一步。筷子运用起来可以灵活无比,能夹、能戳、能撮、能挑、能扒、能掰、能剥,凡是手指能做的动作,筷子都能。没人知道筷子是何时何人发明的。如果《史记》所载不虚,“纣为象箸,而箕子唏”,纣王使用象牙筷子而箕子忍气吞声地叹气,象牙筷子的历史可说是很久远了。箸原是策,竹子做的筷子;又作荚,木头做的筷子。象牙筷子并没有什么好,怕烫,容易变色。假象牙筷子颜色不对,没有纹理,更容易变色,而且在吃香酥鸭的时候,拉扯用力稍猛就会咔嚓一声断为两截。倒是竹筷子最好,湘妃竹固然好,普通竹也不错,髹油漆固然好,本色尤佳。做祖父母的往往喜欢使用银箸,通常是短短细细的,怕分量过重,这只为了表示其地位之尊崇。金箸我尚未见过,恐怕未必中用。箸之长短不等,湖南的筷子特长,盘子也特大,但是没有长到烤肉的筷子那样。

    西方人学习用筷子那副笨相可笑,可是我们幼时开始用筷子的时候,又何尝不是像狗熊耍扁担?稍长,我们使筷子的伎俩都精了————都太精了。相传少林绝技之一是举箸能夹住迎面飞来的弹丸,据说是先从用筷子捕捉苍蝇练成的一种功夫。一般人当然没有这种本领,可是在餐桌之上我们也常有机会看到某些人使用筷子的一些招数。一盘菜上桌,有人挥动筷子如舞长矛,如野火烧天横扫全境,有人胆大心细彻底翻腾如拨草寻蛇,更有人在汤菜碗里拣起一块肉,掂掂之后又放下了,再拣一块再掂掂再放下,最后才选得比较中意的一块,夹起来送进血盆大口之后,还要把筷子横在嘴里吮一下,于是有人在心里嘀咕:这样做岂不是把你的口水都污染了食物,岂不是让大家都于无意中吃了你的口水?

    其实口水未必脏。我们自己吃东西都是伴着口水吃下去的,不吃东西的时候也常咽口水的。不过那是自己的口水,不嫌脏。别人的口水也未必脏。我不相信谁在热恋中没有大口大口咽过难分彼此的一些口水。怕的是口水中带有病菌,传染给别人和被人传染给自己都不大好。毛病不是出在筷子,是出在我们的吃的方式上。

    六十多年前,我的学校里来了一位教英语的老师,我只记得他姓钟,外号人称“钟善人”,他在学校及附近乡村里狂热地提倡两件事,一是植树,一是进餐时每人用两副筷子,一副用于取食,一副用于夹食入口。植树容易,一年只有一度,两副筷子则窒碍难行。谁有那样的耐心,每餐两副筷子此起彼落地交换使用?如今许多人家,以及若干餐馆,筷子仍是人各一双,但是菜盘汤碗各附一个公用的大匙,这个办法比较简便,解决了互吃口水的问题。东洋御料理老早就使用木质短小的筷子,用毕即丢弃。人家能,为什么我们不能?我愿象牙筷子、乌木筷子以及种种珍奇贵重的筷子都保存起来,将来作为古董赏玩。

    厨房

    谁说男人可以不入厨房

    从前有教养的人家子弟,永远不走进下房或是厨房,下房是仆人起居之地,厨房是庖人治理膳馐之所,湫隘卑污,故不宜厕身其间。厨房多半是在什么小跨院里,或是什么不显眼的角落(旮旯儿),而且常常是邻近溷厕。孟子有“君子远庖厨”之说,也是基于“眼不见为净”的道理。在没有屠宰场的时候,杀牛宰羊均须在厨中举行,否则远庖厨做甚?尽管席上的重珍兼味美不胜收,而那调和鼎鼐的厨房却是龌龊脏乱,见不得人。试想,煎炒烹炸,油烟弥漾而无法宣泄,烟熏火燎,煤渣炭属经常地月累日积,再加上老鼠横行,蚊蝇乱舞,蚂蚁蟑螂之无孔不入,厨房焉得不脏?当然厨房也有干净的,想郇公厨香味错杂,一定不会令人望而却步,不过我们的传统厨房多少年来留下的形象,大家心里有数。

    埃及废王法鲁克,当年在位时,曾经游历美国,看到美国的物质文明,光怪陆离,目不暇给,对于美国家庭的厨房之种种设备,尤其欢喜赞叹。临归去时,他便订购了最豪华的厨房设备全套,运回国去。他的眼光是很可佩服的,他选购的确是美国文化精萃的一部分。虽然那一套设备运回去之后,曾否利用,是否适用,因为没有情报追踪,我们不得而知,但是我们知道埃王陛下一顿早点要吃二十个油煎荷包蛋,想来御膳的规模必不在小,美国式家庭厨房的设备是否能胜负荷,就很难说。

    美式厨房是以主妇为中心而设计的。所占空间不大,刚好容主持中馈的人站在中间有回旋的余地。炉灶用电,不冒烟,无气味,下面的空箱放置大大小小煮锅和平底煎锅,俯拾即是。抬头有电烤箱或是微波烤箱,烤鸡烤鸭烤盆菜,烘糕烘点烘面包,自动控制,不虞烧焦。左手有沿墙一般长的料理台,上下都是储柜抽屉,用以收藏盘碗餐具,墙上有电插头,供电锅、烤面包器、绞肉机、打蛋器之类使用。台面不怕刀切不怕烫。右边是电冰箱,一个不够可以有两个。转过身来是洗涤槽,洗菜洗锅洗碗,渣渣末末的东西(除了金属之外)全都顺着冷热水往下冲,开动电钮就可以听见呼噜呼噜的响,底下一具绞碎机(disposal)发动了,把一槽的渣滓弃物绞成了碎泥冲进下水道里,下水道因此无阻塞之虞。左手有个洗碗机,冲干净了的碟碗插列其间,装上肥皂粉,关上机门开动电钮,盘碗便自动洗净而且吹干。在厨做饭的人真是有左右逢源进退自如之感。

    美式厨房也非尽善尽美。至少寓居美国而坚持不忘唐餐的人就觉得不大方便。唐餐讲究炒菜,这个“炒”字是美国人所不能领略的。炒菜要用锅,尖底的铁锅(英文为wok,大概是粤语译音),西式平底锅只宜烙饼煎蛋,要想吃葱爆牛肉片、榨菜炒肉丝什么的,非尖底锅不办,否则翻翻搅搅掂掂那几下子无从施展。而尖底锅放在平平的炉灶上,摇摇晃晃,又非有类似“支锅碗”的东西不可,炒菜有时需要旺油大火,不如此炒出来的东西不嫩。过去有些中国餐馆大师傅,嫌火不够大,不惜舀起大勺猪油往灶口里倒,使得火苗骤旺,电灶火力较差,中国人用电灶容易把电盘烧坏,也就是因为烧得太旺太久之故。火大油旺,则油烟必多。灶上的抽烟机所发作用有限,一顿饭做下来,满屋子是油烟,寝室客厅都不能免。还有外国式的厨房不备蒸笼,所谓双层锅,具体而微,可以蒸一碗蛋羹而已。若想做小笼包,非从国内购运柳木制的蒸笼不可,一层屉不够要两三层,摆在电灶上格格不入。铝制的蒸锅,有干净相,但是不对劲。

    人在国外而顿顿唐餐,则其厨房必定走样。我有一位朋友,高尚士也,旅居美国多年,贤伉俪均善烹调,热爱我们的固有文化,蒸、炒、烹、煎,无一不佳。我曾叨扰郇厨,坐在客厅里,但见厨房门楣之上悬一木牌写着两行文字,初以为是什么格言之类,趋前视之,则是一句英文,曰:“我们保留把我们自己的厨房弄得乱七八糟的权利。”当然这是给洋人看的。我推门而入,所谓乱七八糟是谦辞,只是东西多些,大小铁锅蒸笼,油钵醋瓶,各式各样的作料器皿,纷然杂陈,随时待用。做中国菜就不能不有做中国菜的架势。现代化的中国厨房应该是怎个样子,尚有待专家设计。

    我国自古以来,主中馈的是女人,虽然解牛的庖丁一定是男人。《易•家人》:“无攸遂,在中馈,贞吉。”疏曰:“妇人之道,巽顺为常,无所必遂,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。”所以新妇三日便要入厨洗手做羹汤,多半是在那黑黝黝又脏又乱的厨房里打转一直到老。我知道一位缠足的妇人,在灶台前面一站就是几个钟头,数十年如一日,到了老年两足几告报废,寸步难移。谁说的男子可以不入厨房?假如他有时间、有体力、有健康的观念,应该没有阻止他进入厨房的理由。有一次我在厨房擀饺子皮,系着围裙,满手的面粉,一头大汗,这时候有客来访,看见我的这副样子大为吃惊,他说:“我是从来不进厨房的,那是女人去的地方。”我听了报以微笑。不过他说的话不是没有事实根据,绝大多数的女人是被禁锢在厨房里,而男人不与焉。今天之某些职业妇女常得意忘形地讽主持中馈的人为“在厨房上班”。其实在厨房上班亦非可耻之事,我们的母亲祖母曾祖母有几个不在厨房上班?在妇女运动如火如荼的美国,妇女依然不能完全从厨房里“解放”出来。记得某处妇女游行,有人高举木牌,上面写着“停止烧饭,饿死那些老鼠!”老鼠饿不死的,真饿急了他会乖乖地自己去烧饭。

    窗外

    是雅是俗,是闹是静,只好随缘

    窗子就是一个画框,只是中间加些棂子,从窗子望出去,就可以看见一幅图画。那幅图画是妍是媸,是雅是俗,是闹是静,那就只好随缘。我今寄居海外,栖身于“白屋”楼上一角,临窗设几,作息于是,沉思于是,只有在抬头见窗的时候看到一幅幅的西洋景。现在写出窗外所见,大概是近似北平天桥之大金牙的拉大篇吧?

    “白屋”是地地道道的一座刷了白颜色油漆的房屋,既没有白茅覆盖,也没有外露木材,说起来好像是韩诗外传里所谓的“穷巷白屋”,其实只是一座方方正正的见棱见角的美国初期形式的建筑物。我拉开窗帘,首先看见的是一块好大好大的天。天为盖,地为舆,谁没有看见过天?但是,不,以前住在人烟稠密天下第一的都市里,我看见的天仅是小小的一块,像是坐井观天,迎面是楼,左面是楼,右面是楼,后面还是楼,楼上不是水塔,就是天线,再不然就是五色缤纷的晒洗衣裳。井底蛙所见的天只有那么一点点。“白屋”地势荒僻,眼前没有遮拦,尤其是东边隔街是一个小学操场,绿草如茵,偶然有些孩子在那里蹦蹦跳跳;北边是一大块空地,长满了荒草,前些天还绽出一片星星点点的黄花,这些天都枯黄了,枯草里有几株参天的大树,有枞有枫,都直挺挺地稳稳地矗立着;南边隔街有两家邻居;西边也有一家。有一天午后,小雨方住,蓦然看见天空一道彩虹,是一百八十度完完整整的清清楚楚的一条彩带,所谓虹饮江皋,大概就是这个样子。虹销雨霁的景致,不知看过多少次,却没看过这样规模壮阔的虹。窗外太空旷了,有时候零雨潸潸,竟不见雨脚,不闻雨声,只见有人撑着伞,坡路上的水流成了渠。

    路上的汽车往来如梭,而行人绝少。清晨有两个头发斑白的老者绕着操场跑步,跑得气咻咻的,不跑完几个圈不止,其中有一个还有一条大黑狗做伴。黑狗除了运动健身之外,当然不会轻易放过一根电线杆子而不留下一点记号,更不会不选一块芳草鲜美的地方施上一点肥料。天气晴和的时候常有十八九岁的大姑娘穿着斜纹布蓝工裤,光着脚在路边走,白皙的两只脚光光溜溜的,脚底板踩得脏兮兮,路上万一有个图钉或玻璃碴儿之类的东西,不知如何是好。日本的武者小路实笃曾经说起:“传有久米仙人者,因逃情,入山苦修成道。一日腾云游经某地,见一浣纱女,足胫甚白,目眩神驰,凡念顿生,飘忽之间已自云头跌下。”(见周梦蝶诗《失题》附记)我不会从窗头跌下,因为我没有目眩神驰。我只是想:裸足走路也算是年轻一代之反传统反文明的表现之一,以后恐怕还许有人要手脚着地爬着走,或索性倒竖蜻蜓用两只手走路,岂不更为彻底更为前进?至于长发大胡子的男子现在已经到处皆是,甚至我们中国人也有沾染这种习气的(包括一些学生与餐馆侍者),习俗移人,以至于此!

    星期四早晨清除垃圾,也算是一景。... 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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